【微博测试】违宪即无效
作者:行者 发布时间:2012-06-17 23:38 分类:博客|政治与时事 浏览:770 评论:0
声誉风险目前正越来越得到重视,这是个好现象。
但是有的领导者并不是十分高明,以为只要简单地堵住了嘴,堡垒就不会被攻破。
于是在面临社会广泛关注的时候,常常会以内部命令的形式,要求自己员工不准打听、谈论单位的“隐晦”,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接受媒体采访就更不被允许了。
殊不知我国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
不准打听和接受采访也许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方面的内容,但是连谈论和发表意见都不被允许的话,不得不牵涉到违反宪法基本原则,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嫌疑了。
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规定: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
因此建议那些“法盲”领导者们好好去学习学习,现在是法治而不是人治社会了,任何人都必须明白:违法必追究,违宪即无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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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该说不说,现在下面很多地方和单位喜欢强调“集中统一领导”~~~
- 一般都没问题的^_^ 主要是害怕垃圾评论之类的东东,所以都先提交到后台审核。
- 是的,积二十多年之经验,深知各类平台都不怎么靠谱,还是自己弄个服务器比较妥当^_^
- 感谢关注与支持^_^
- 尤其是某些领导在酒桌上的喋喋不休说教和职场霸凌~~~
- 所以教员同志一直强调群众,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,让群众监督国家权力防止腐败和利益集团坐大。
- 也不知道留言成功没有,点了提交评论之后,有个红色提示一闪而过,压根来不及看清提示内容 [笑哭]
- 坚持了二十年的博客,绝对是真爱了。从我开始在网上写文字,也有二十余年了,只是以前这里一点那里一点,用的平台一个个相继关门了,这两年才正儿八经的在自己的网站更新。
- 我最喜欢第一张和倒数第二张,拍的真漂亮。我不太懂摄影,纯粹的是第一感觉就喜欢这两张。看着确实舒服温馨。
- 大部份人讨厌的不是酒,而是所谓的酒桌文化中的糟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