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微博测试】违宪即无效
作者:行者 发布时间:2012-06-17 23:38 分类:博客|政治与时事 浏览:582 评论:0
声誉风险目前正越来越得到重视,这是个好现象。
但是有的领导者并不是十分高明,以为只要简单地堵住了嘴,堡垒就不会被攻破。
于是在面临社会广泛关注的时候,常常会以内部命令的形式,要求自己员工不准打听、谈论单位的“隐晦”,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接受媒体采访就更不被允许了。
殊不知我国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
不准打听和接受采访也许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方面的内容,但是连谈论和发表意见都不被允许的话,不得不牵涉到违反宪法基本原则,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嫌疑了。
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规定: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
因此建议那些“法盲”领导者们好好去学习学习,现在是法治而不是人治社会了,任何人都必须明白:违法必追究,违宪即无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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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^_^
- 确实
- 不一定,都那样~~~
- 孙子说过:“兵者,凶器也,圣人不得已而用之。”对于课本上的某些知识,有些人背了就忘了。至于APP,算法是不会推荐这些有用知识的,反倒经常炒作。
- 我倒是希望哈里斯当选,这样老美就更乱了,可惜了
- 实在不能理解网络上期待战争的人,虽然年轻人都没亲历过战争,但九年义务教育的课本上、网络上看到的战争的残酷也不少了。
- 嗯,有很多制约因素,未来的大方向还是那样。
- 嗯嗯,再过几天,我们这边也就到了银杏叶金黄的时候了。
- 反正对我来说,这两人谁当选都一样,就一普通人,没必要操这个心,当个乐子看就好。
- 前些天我也下楼了一趟,满地金色的落叶,风一吹,到处都是叶子从树上落下,真的很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