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微博测试】违宪即无效
作者:行者 发布时间:2012-06-17 23:38 分类:博客|政治与时事 浏览:976 评论:0
声誉风险目前正越来越得到重视,这是个好现象。
但是有的领导者并不是十分高明,以为只要简单地堵住了嘴,堡垒就不会被攻破。
于是在面临社会广泛关注的时候,常常会以内部命令的形式,要求自己员工不准打听、谈论单位的“隐晦”,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接受媒体采访就更不被允许了。
殊不知我国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
不准打听和接受采访也许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方面的内容,但是连谈论和发表意见都不被允许的话,不得不牵涉到违反宪法基本原则,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嫌疑了。
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规定: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
因此建议那些“法盲”领导者们好好去学习学习,现在是法治而不是人治社会了,任何人都必须明白:违法必追究,违宪即无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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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站还有更早的文章,呵呵http://www.stuit.cn/Xiaolu/Post/1023.html
- 想更新没能力,想放弃舍不得^_^
- 这是我找到的最早的文章了,哈哈,向你致敬
- 哇,特来观摩一番,很多细节透露着时代的痕迹,能保持到现在的个人网站越来越少了(将来或许更能显示其珍贵),站长是一个一直维护的人(文章分享等功能还可以使用),我10年前的网站有些细节也已经不忍直视。向你致敬
- 嗯嗯,我也是这么想的^_^且看后续有何惊喜。
- 这猫颜值很高啊👍 猫是招财的,看来你又要发财了
- ^_^
- 感觉是一只经常被投喂的喵,早已习惯了与各色人类的相处~~~
- 相当霸气,居高临下俯视下车的我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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